近日,莆田的林先生通过梅园西路一物流公司,邮寄了一台26寸液晶电视到广州。可对方签收时竟然发现电视屏幕破裂!由于未约定保价,亦未注明易碎品,物流公司只肯赔偿200元。该电视价值3000元,却只赔偿了200元,林先生觉得很是郁闷,遂投诉至工商部门。 城厢区工商局龙桥工商所执法人员接诉后,迅速与双方联系沟通并了解情况。执法人员认为,本案中电视机运达目的地后,屏幕破裂,属快件部分损毁的情况。该电视机并未保价,则按照《邮政法》和《快递服务》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经过协调,由物流公司赔偿电视机维修费用1300元。 对此,城厢区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邮寄包裹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以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为自己维权,必要时消费者应与快递公司签订合同,贵重物品要办理保价,使损失索赔有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