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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海域资源公开出让交易备案管理
【发布日期:2015-02-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周晓露)近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为加强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进一步规范海域资源(含无居民海岛)公开出让交易备案行为,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我市加强海域资源公开出让交易备案管理。
    据了解,海域资源公开出让交易备案是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的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人职责时对海域资源公开出让交易材料进行业务审查备案;监察部门对海域资源公开出让交易行为实施监督备案。
    同时,依法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海域资源交易项目,由市海域海岛储备中心依据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文件发出前,将招标文件报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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