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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七大举措开展阳光财政 严格依法行政
【发布日期:2015-03-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七项措施,开展阳光财政,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充分利用财政门户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金财工程、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手段及时高效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把现行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行政问责制等在网上进行公开,增强了决策透明度,推进了财政部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同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充实财政局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全面、更透明、更快捷。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财政干部带头深入学习、全面、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大力做好新《预算法》宣传普及工作,把该法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新预算法》培训,不断提高各财政工作人员对新《预算法》的知晓率,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能动性,营造了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坚持依法理财。要求全体财政干部进一步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把落实新《预算法》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在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中给予充分体现和落实。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行业新风。规范管理制度,规范财政内部控制建设。把行政审批、扶助、信访等相关工作成效和群众的满意度结合起来,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党风廉政、综合治理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执行“一票否决 ”,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协调推进改革。抓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清理、整合和压减专项资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等重点改革,扎实推进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各项财税改革具体方案与新《预算法》的衔接。
    积极畅通监督渠道。建立了电话、网络、信件和来访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取民声,妥善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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