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钱”变“活” “零钱”化“整”
我市财政部门多举措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发布日期:2015-06-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为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将“死钱”变“活”、“零钱”化“整”,有效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办法,扎实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规范预算编制
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进一步细化预算,将部门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部门项目资金,除转移支付和跨部门安排的支出外,本级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尽力减少财政预留资金和二次分配资金。
强化预算执行
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积极做到序时进度与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预算单位,适当核减下年度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注重绩效评价
全面构建“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跟踪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大预算绩效评价力度,突出对专项资金、民生项目、重点项目资金评价。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坚持“谁花钱谁负责,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促使部门绩效责任清晰、明朗。
坚持国库集中支付
清理、压缩财政专户数量。强化国库资金管理,加强专户结余资金、暂存暂付款项清理,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摸清各部门存量资金情况,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方案,将清理盘活的资金统一缴入国库,然后统筹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急需资金的民生工程。 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在全面清理财政和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基础上,研究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资金支持。
加强法治建设
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切实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单位内部预算工作流程。加大财政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力度,立足财政管理,着眼财政活动的全过程,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着力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法治监督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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