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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推进PPP试点
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发布日期:2015-06-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扶持政策的意见》(闽政办〔2015〕69号)及翁市长批示(阅办NO:2015180号)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可用财力状况,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优选试点项目争取奖补资金


  根据国家现行PPP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优选上报PPP试点项目,争取省上PPP示范项目奖补资金。同时,盘活存量项目,减少财政负担,存量债务清理核实后,在财政部确认的2014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中,筛选适合实施PPP模式的项目,将政府债务转化为PPP项目公司债务,减少财政负担。


培育新增项目争取上级补助


  凡使用财政资金的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若法律、法规、规章无禁止性规定,原则上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的参与意愿。在合理控制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的基础上,有效统筹财政资金,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培育符合省上补助条件的PPP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保障投资回报稳定项目运营


  对承担一定公益性任务、社会效益好、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的PPP项目,项目实施地政府可综合考虑“使用者付费”定价、建设成本、运营费用、行业平均收益率和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财政补贴的规模和方式,保障参与合作的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营。


推进项目实施争取增信支持


  根据PPP项目融资需要,合理运用担保、贴息、保证保险和风险补偿等政策,给予PPP项目公司融资支持,稳步推进PPP项目实施,努力争取省财政PPP项目融资增信资金和省级再担保公司支持。同时,丰富融资形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争取上级PPP融资支持资金、各类保险投资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等多渠道资金;对接省属企业、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我市PPP项目合作,扩大PPP项目资金来源渠道。


用好技术平台提供项目支持


  我市还加强对接省级咨询机构库和专家库,在项目识别、筛选和论证等环节购买专业咨询服务,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做好PPP项目信息管理工作,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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