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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市“四上”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平稳增长
【发布日期:2015-06-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曾莉莎)今年一季度,我市城镇非私营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285元,同比增长6.6%;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219元,同比增长6.1%,呈平稳增长态势。
  从国有、集体、其他单位分组来看,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346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3%,主要由于春节期间福利发放及正常工资晋级;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06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1.4%,主要由于集体单位在经济下行环境中竞争力不高,效益下降。
  其他所有制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24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一方面由于经济下行压力不少企业减产减员,另一方面劳动力结构性短缺持续存在,企业试图缩减人力成本,但劳动力价格并无明显下降,因此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幅较上季度有所回落,同比保持缓和增长。(注:“四上”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单位、限额以上贸易业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及房地产业单位。文中所述在岗职工均包含劳务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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