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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要求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 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发布日期:2015-06-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近日市财政局发出通知,要求我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务必认真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未整改的问题和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期限,并于6月15日前发出整改通知。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落实,并于7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与协作,认真汇总整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或线索,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相关问题或线索的移交工作。
    同时,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还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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