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开展2012-2014年度安居工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2015-07-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为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近期,市财政对全市2012-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 据悉,此次绩效评价,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把2012-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绩效完成情况纳入工作重点之一,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采取自我评价、公众评判、问卷调查等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对2012-2014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严格按照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一定的书面资料和报表,作为指导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性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切实发挥主管部门作用,督促协调各县(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评价要求,多次协调组织评价工作会议,共同推进评价工作落实。 从3年度评价分数整体情况来看,我市各级各部门均能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建设及分配使用方面各项相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切实加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措施,并呈现出逐年有序提升的趋势,成效相对明显。 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体现在:各县(区、管委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不均衡,部分续建项目建设进度相对滞后;部分往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在后续管理、退出机制等方面仍相对薄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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