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规范“三公”经费开支
【发布日期:2015-09-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今年以来,我市充分认识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按照狠刹“四风”要求,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切实做好“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工作,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廉洁节俭政府。
严控“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精神,以2012年为基数,今后五年只减不增的批示精神,我市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口径,对我市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控制,市本级于2013年度开始就对部门下达当年度“三公”经费最高额度控制数,有效地控制了支出规模,“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明显下降。
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进一步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财政财务制度建设,我市先后出台《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市直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补充通知》、《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莆田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莆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莆田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从源头上建章立制。 为有效执行预算和控制支出,我市明确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执行,控制支出规模,确保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不突破预算数,做到只减不增。
加强监管开展专项资金检查
据悉,2014年,我市建设全省首家“三公”经费监察系统,系统内按“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和相关规定设定标准,要求单位每支出一笔“三公”经费数据录入监察系统,出现超标准或异常情况,系统自动进行预警处理,从而达到对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常规化监控。今年上半年,我市纳入“三公”经费监察系统的单位共84家,累计监察6179笔。市直200多家单位今年将逐步全部进入“三公”经费监察系统进行监管。 同时,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还不定时对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个别单位发现的统计口径不一、审批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市本级从2015年起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我市提前一年从2014年起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使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支出在阳光下运行。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总支出584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4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4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57.1万元,总支出与去年同比下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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