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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财政民生保障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发布日期:2015-08-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目标,财政资金向民生倾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民生保障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据悉,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文件要求,今年我市农村低保再次提高标准每人每月38元到170元,保障标准从家庭年人均2880元提高到4200元;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四个区二个管委会从每人每月49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35元;仙游县从每人每月3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我市重点优抚对象中“三属”人员的城乡抚恤补助标准达到城乡同一标准,共下达39万元。全市8.9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和1万名城市低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统一,全市37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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