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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财政大力支持公交事业发展
满足广大市民出行要求
【发布日期:2015-09-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蔡子东)近年来,根据“公交优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财政不断加大公交补贴力度,积极推进公交事业的发展,满足广大市民出行要求。

      

设立公交发展专项资金

 

 

    自2012年我市设立公交发展专项资金以来,市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逐年适当增加。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公交发展专项资金1520万元,主要用于承担政府为民办实事公交职责及指令性任务。如执行公交卡、学生月票低票价优惠、郊区冷僻线路、夜班线路的经营性亏损等。

      

 安排公交场站建设贴息

 

    根据市政府有关纪要精神,为加快公交首末站、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从2013年起到2015年(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000万公交场站建设贴息资金;对公交停靠站、车身广告经营权实行容缺拍卖,拍卖所得80%归公交企业。

      

特殊人群免费乘坐公交车

 

    对现役军人、离退休军人、残疾人实行免费乘车。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60万元用于弥补上述人群乘车费用亏损。

      

公交运营新增政策性亏损补助

 

    在保持原有财政补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500万元用于2014年度新增的公交运营亏损补助。主要用于市公交公司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180辆公交车投放在市区新开通冷僻线路运营费用补助。
    上述市级财政预算安排4080万元,同时市财政还争取上级公交行业燃油补贴资金2658万元,共计6738万元。
 
      

 新购置公交车给予补助

 

    此外,参照省级补助标准对公交企业新购置的7米以下公交车给予补助;对具备商业开发的公交用地通过收储出让开发,收益用于公交行业发展;特许公交企业经营县际旅游客运包车业务;优先分配保障性房源给公交企业,切实解决公交驾驶员住房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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