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挤掉3.68亿“水分”
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现“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5-09-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国孟 温黎笙 陈志东】
笔者获悉,仙游县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程审计监督,实现了审计“全覆盖”,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据统计,今年头8月,仙游县审计局共已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计266个,审计建设项目总金额25.17亿元,核减“变相重复预算、抬高预算成本、虚报工程材料”等“水分”金额1.48亿元。至此,自去年至今年8月底,该县2年内共审减工程造价3.68亿,促进被审单位审计整改到位,为国家节约了财政资金。 近年来,仙游县获得国家投资和省市配套项目资金及本级政府建设项目投资逐年递增,一大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成为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有力带动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然而,受私欲影响,项目资金出现“瘦身”,导致工程总量“缩水”在所难免。因此,在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表现活跃的同时,政府资金投入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社会各界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的“新常态”下,仙游县把加强投资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探索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和各个重点环节的审计,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重视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质量可靠。为此,去年初该县出台《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试行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范围、程序、职责和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计、预(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为审计机关开展投资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根据《办法》规定,该县审计局审计管辖范围为县政府投资项目、共同投资中县政府投资比例在50%(不含50%)以上的项目、由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及建设项目实行业主制的,其业主归属县政府投资项目。其中,全部使用国有(集体)投资或者国有(集体)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应当接受县审计机关的全面审计,包括工程投标之前的预(概)算审计;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标前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可由建设单位委托县审计局或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预、决算需报县审计局备案,由县审计局视情进行抽查。 据仙游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主任阮建泰介绍,在具体审计工作中,该县审计部门以工程造价审计为重点,按照“政府资金投到哪里、就要跟踪审计到哪里”的要求,对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期间的资金使用情况,围绕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造价的真实性、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严格审计,同时对已经完工、群众反响大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进行“秋后算账”,确保审计的范围几乎覆盖项目和重点工程的首尾,旨在加强监督力度,避免政府资金流失。同时,为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全覆盖,该局采取自主审计为主,辅之以聘请部分专业人才参与审计,并坚决做到资料审查、现场核实、监督复核“三到位”,推行包含审计人员不得擅自工往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及工程量核对;不得私下与施工单位接触,泄露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事项;不得接受建设、施工单位的宴请、旅游、娱乐等在内的“十不得”阳光审计规定,使审计在规范项目管理,节约政府投资方面作用凸现。 此外,该县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加强与县财政、监察、住建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并相互利用监督检查的结果,避免重复监督,形成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良好氛围。由此,通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有效监督,该县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促进了建设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同时对防范和惩治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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