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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大财政投入 促进莆仙戏传承发展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

    晚报讯  近年来,我市财政围绕“文化莆田”和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高度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发展,其中就包括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莆仙戏,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多方筹集资金建设莆仙大剧院和鲤声剧场

    截止目前,我市共筹集拨付资金2.12亿元(概算投资2.25亿元)建设莆仙大剧院,莆仙大剧院建筑面积近3.98万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并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鲤声剧场和莆仙戏鲤声艺术传承保护中心,为莆仙戏保护、传承、排练、研究、演出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保障莆仙戏传承保护与发展机构经费需要

    我市为做好莆仙戏传承保护与发展,立足莆仙戏现状,保留了莆仙戏艺术研究机构——市艺研所和莆仙戏人才培养基地——市艺校两个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每年把两个单位的人员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每年安排经费200多万元。
    发挥市艺所在莆仙戏传承保护与发展中剧本创作、理论研究的主体作用,市财政每年安排剧本征集费,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2015年争取到省上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资金补助60万元。
    为发挥市艺校在莆仙传承保护和发展中培养人才的作用,市财政每年安排经费58万元,专项用于该校外聘教师、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及设备更新等经费。
    每年下拨260万扶持资金,用于培养莆仙戏后备人才;设立500万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戏曲演出精品列入扶持范围。

      

积极扶持莆仙戏院团发展

    2011年经批准新组建成立了莆仙戏剧院,该剧院是市级唯一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企业,为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示范莆仙戏表演艺术作用、促进莆仙戏艺术精品的创作生产,市财政从其成立起,每年统筹安排莆仙戏传承保护发展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其中,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4个区每年各出资50万元,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
    从2013年起,市财政统筹省、市资金9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12万元,省财政补助78万元),启动“千年莆仙戏、文化惠民、周周有戏”公益性低票价演出活动,每年分别补助我市多个院团参加莆仙大剧院演出(每年60场),每场补助1.5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莆仙戏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性剧种公益性演出补助,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获得补助资金共计180万元。
    据了解自该剧院成立以来,打造了《妈祖》、《智取金刀》、《江梅妃》等10多个新剧目,《江梅妃》获福建省第五届艺术节剧目奖一等奖,剧院年演出400多场次以上,场均观众2000人以上,年收入300多万元,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被文化部表彰为“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突出贡献单位”

      

推动莆仙戏参与会演和展演活动

    据悉,为促进莆仙戏创新交流,我市今年6月拨付专项经费28万元支持莆仙戏剧院参加闽台文化交流活动;拨付100万元,支持莆仙戏剧院重排莆仙戏《叶李娘》,9月份晋京参加福建省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均取得了圆满成功。

      

支持莆仙戏曲创新推广

    推进莆仙戏曲进校园活动,支持市教育局从2012年起开展莆仙戏曲进校园活动,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8万元用于推广工作经费、试点学校补助、教材印刷费、教师培训费、交流及比赛费用等支出。
    我市支持市文明办组织开展莆仙戏现代文明小戏剧本征集创作、加演和调演等活动,近两年共安排莆仙戏现代文明小戏专项费用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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