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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部署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5-11-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11月18日电 据国家粮食局网站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共同”机制,切实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监管工作。
    通知强调,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等有关规定承担起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收储库点政策性粮食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受理并核查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农业发展银行对粮款支付违规企业要给予信贷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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