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
【发布日期:2015-12-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
晚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着力发挥财政政策与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安排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信贷奖励等措施,释放民间投资潜力,促进新兴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加大对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 其中:安排工业科技发展专项资金6273万元,重点用于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补助、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等;安排现代物流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物流建设;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重点出口行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1300万元、市级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5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我市企业持续发展,为我市外贸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截止9月份,省财政累计下达我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8218.96万元,其中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切块资金2280万元、省重点盐田保护区盐场改造补助资金2700万元、节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490万元、省级财源增长点建设专项资金300万元。同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莆田市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七条政策措施等,进一步明确扶持企业发展的具体项目、补助标准,密切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对扶持资金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持续缓解企业负担
坚决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实施营改增、小微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收奖励优惠政策。 近两年来,我市累计已为企业减负超过4亿元;落实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应急垫资、特色产业扶持等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继续与建行签订“外贸助保贷”业务,发放8家企业3309万元贷款,缓解企业资金困难问题。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主动配合市属国有企业联系相关银行,协调企业项目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截至9月底,我市共协助企业融资贷款25.78亿元,调剂拆借资金8.9亿元,贷款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上浮10%之内。同时,建立激励机制,修改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贡献相衔接的激励机制,调集社保基金5.5亿元,作为奖励资金来源,根据考核结果在银行间动态分配,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投放更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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