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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严控制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发布日期:2015-12-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卓智鸿】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莆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强公务车辆购置管理,为公车改革提前做好准备。
  市直各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原则上一律不再办理购置审批,确因工作急需,需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须有车辆编制和购车经费预算,报经市机关管理处和市财政局审核后,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并送市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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