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上”职工平均工资全省排名第四
【发布日期:2016-01-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智鸿 莉莎)去年前三季度,我市“四上”职工平均工资全省排名第四。 据市统计局最新统计,我省“四上”单位在岗职工去年前三季度平均工资为34873元,同比增长9.1%,而我市“四上”单位在岗职工前三季平均工资为33380元,绝对值排名位居全省第四位,较上季度上升2位,次于厦门、福州和宁德,同比增速为6.8%,增速排名第七,仅超过厦门和三明。(注:“四上”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单位、限额以上贸易业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及房地产业单位。文中所述在岗职工均包含劳务派遣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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