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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去年“三公”经费逾亿元同比下降26%
【发布日期:2016-02-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保重点保民生支出的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财思想,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

  落实厉行节约

  去年,我市坚决落实2014年出台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严格从制度源头上抑制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超标支出、违规列支等问题。

  推行公务卡制度

  同时,出台《莆田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卡的使用范围、使用规则以及公务卡管理等进行了规范,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公务卡发卡工作。自2016年1月起,我市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

  建电子监察系统

  我市开发建设全省首家“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对“三公”经费预算、使用、公开、效率等多方面情况的实时监控。2015年1月起,市本级84家单位单位(市直单位所有一级预算单位80家,4家二级单位)纳入监察系统。目前,市本级316家单位已全部纳入监管。该系统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经费、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三方面进行实时监察,系统根据各类文件规定制定监察规则,预置警戒值,对输入的数据信息,系统自动计算,一旦数据异常或超出设定标准,系统立即自动向监管部门、职能部门发出报警提示。系统上线试运行后,收效良好。截止去年12月31日,我市已纳入系统监察的公务车辆总数1477辆。“三公”监察情况累计数30518笔,其中异常情况累计为3751笔,已整改处理为3593笔。对个别单位未按时上报数据、未及时处理预警的行为,定期通报。对涉及违纪线索等重大问题,按规定上报审定后报送市纪委监察局。

  控制“三公”经费管理

  在连续几年压缩市本级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2015年市本级公用经费再压缩5%;“三公”经费方面,2015年市本级一般性支出继续保持零增长,除公用经费规模10万元以下的预算单位外,继续按定额标准压缩5%。“三公”经费按照“只减不增”原则,继续单列编制预算。严格按序时进度拨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对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全面把关,凡发现单位有超预算范围等不合规支出,一律予以退付;加大审核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单位用款进度。除因国家调资政策、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外,一律不再追加其他预算支出。

  前瞻性管控公车

  市直各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原则上一律不再办理购置审批,确因工作急需,需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须有车辆编制和购车经费预算,报经市机关管理处和市财政局审核后,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并送市纪检监察机关备案。2015年经市长一支笔审批,审批市急救中心一辆中型客车,控购金额26.5万元(为落实省委、省政府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加强财政监管

  此外,我市还将严肃财经纪律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组织开展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发现违规金额8218万元;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坚决纠正违规骗取财政资金补助行为,共追回补助款150万元,收回个别部门单位闲置资金8650万元。
  据统计,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09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01万元),同比下降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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