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卓智鸿 陈志伟)近日,仙游国税稽查局查结仙游县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移送公安机关的同时,一并移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据调查,该公司不具有生产能力,2014年度账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5份,涉及金额1024.86万元,认定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仙游稽查局已作出追缴税款并对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进行罚款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该局对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移送仙游县公安局进行追究刑事责任,一并移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