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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
【发布日期:2016-03-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为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我市推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
  相关规定,明确自今年2月26日起,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在部门预算范围内报送政府采购计划时,经市直预算主管部门审核后,采购计划无需书面送市财政局审核,只需在市级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上备案有关材料,平台将自动生成项目编号,并下达给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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