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蔡子东)近年来,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市财政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上,坚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打破固有利益藩篱,果断向传统做法和既得利益“开刀”,统筹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抓紧落实。
对其中属于已明确使用地区、部门或单位的,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并及时予以拨款;对未落实到具体使用地区、部门或单位的,督促主管单位及时将项目落实到位,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不具备实施条件、已终结或取消的项目资金,以及超过规定结转年限的结转资金,则在每年的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时进行定期清理。2016年年初预算编制前,市财政对各单位银行存款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对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几家存量资金较多的单位开展重点清理,共收回市法院、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116 家单位存量资金3.71亿元。
编制部门预算时,执行全口径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平衡,避免交叉重复安排,将支出进度、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目标考核作为重要依据,并与各单位财政资金存量情况、上级专项补助以及上年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统筹结合。如: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等有上级专项补助的单位,相应减少市财政预算安排近2亿元。对常年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财政拨款预算,有效防止了部门财政存量资金的反弹。
制定出台了《市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归集调整及会计核算等事项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建立健全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机制,及时跟踪监控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