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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按照5%征收率征收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智鸿 子东】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日前,国家财政部发文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个人房产出售税费缴纳问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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