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筹措资金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发布日期:2016-05-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紧紧围绕“文化莆田”和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高度重视文化产业核心区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2015年全市公共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资金34879万元,比2014的26301万元增加8578万元,增长32.61%,高于当年度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3.85 个百分点,为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文化产业核心区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为了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市财政从2011年起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投入500万元,2012年提高到600万元,2013年起提高到每年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大对重点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产业融合项目以及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等的扶持力度。2014年我市财政局与我市宣传部门出台了《莆田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补助方式、申报等进行了规定,有效加强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设立影视基金,支持影视剧创作 在我市成功拍摄《妈祖》电视剧取得不小反响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扩大莆田的对外影响力和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2013年至2014年市财政分两年共投入500万元设立了影视专项基金。该基金采取分散化投资原则,研究和筛选合理的投资组合,推动基金滚动发展,支持我市影视剧创作。 加大妈祖文化旅游投入 妈祖文化是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中极其珍贵的创作源泉,为推动我市文化旅游发展,以妈祖文化品牌带动观光游、度假游及周边九鲤湖祈梦文化、南少林武术文化旅游景区的发展,2011年以来,市财政共筹集资金近3700万元用于《千秋妈祖》创作、《妈祖》电视剧拍摄、妈祖文化源流馆建设、妈祖信俗申遗、妈祖文化旅游节、妈祖文化活动周、妈祖信俗博物馆等妈祖文化建设,以“妈祖故乡 工艺莆田”为主题,充分体现莆田地域文化特色,特别是以妈祖文化为代表的莆田海洋文化、“海丝”文化、工艺美术文化、禅修文化特色,进一步扩大了妈祖文化的影响,拓展旅游市场,促进我市旅游行业发展。
加强莆仙戏传承保护投入
为保护和传承我市古老剧种莆仙戏,2011年我市按照企业化、市场化的模式组建了莆仙大剧院,市财政从其成立起每年统筹安排莆仙戏传承保护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莆仙戏的传承和保护。同时从2013年起,市财政统筹省、市资金90万元,启动“千年莆仙戏、文化惠民、周周有戏”公益性低票价演出活动,每年分别补助我市多个剧团参加莆仙大剧院演出(每年60场),每场补助1.5万元。
筹集资金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全市各级财政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土地出让金、体彩公益金、银行融资、社会捐赠、民间资本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建设。先后实施了“一院三馆一校”(即莆仙大剧院、市博物馆新馆、市图书馆新馆、市群众艺术馆和市艺术学校新校区)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家书屋建设、工艺产业及三馆免费开放等多项重大公共文化建设工程。目前文化产业基础已初具规模,初步形包括剧团、图书音像、广播影视、文艺演出、工艺美术、群众文化等行业在内的综合型文化产业体系,成为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工艺产业发展成为全市文化产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加大历史名村、非遗项目和文保单位保护开发力度 2015年省、市财政共投入资金1233万元,用于我市加大历史名村、非遗项目和文保单位保护开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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