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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发现异常情况6542笔
【发布日期:2016-08-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

  晚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管,我市充分利用在全省率先开发建设的“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采取自动统计分析、同类支出排名等功能,对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跟踪监督。
  上半年“三公”累计监察61478笔,其中异常情况6542笔
  目前纳入“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的单位共有296家,其中一级预算单位84家、二级预算单位及其他单位为212家,纳入监察的公务车辆总数1502辆。截止7月21日,“三公”累计监察61478笔,其中异常情况6542笔,已整改处理6503笔;市直“三公”经费累计监管总额为4510.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为492.7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为3865.08万元,因公出国费用为152.17万元。
  今年1-6月份,市直“三公”经费监管总额为1494.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为123.8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为1312.1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为58.29万元。
  从目前运行情况看,大多数单位很重视“三公”经费监察系统工作,能按时做好“三公”数据录入、及时处理预警事项。在数据录入、预警处理等方面比较及时的主管部门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市法院、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委编办、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国家统计局莆田调查大队、市广电中心。
  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严格“三公”经费的审批、使用
  截止今年7月21日,6月份“三公”数据未录入的单位有6个。
  经抽查,部分单位接待数据未录入(含当月未发生的未进行零申报单位)单位有4个。
  这些相关单位还将于8月15日前将有关数据补充完整;同时请各单位自查,未录入完整的单位请于8月15日前补充完整。
  截止今年7月21日,异常预警未处理的单位:公车运行方面有15个单位;公务接待方面有1个单位。
  这些相关单位也将于8月15日前将预警处理完毕。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严格“三公”经费的审批、使用,推进“三公”经费监管的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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