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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统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精准扶贫
【发布日期:2016-08-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

  晚报讯 今年,我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首先,统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各区(管委会)保障标准为6480元/年(540元/月),仙游县为5904元/年(492元/月);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到2520元/年(210元/月)。其次,提高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
  另外,积极筹集临时救助资金。以当地户籍人口为基数,按照每人每年7元的标准进行筹集,省级财政按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分档补助比例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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