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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食盐价格
【发布日期:2016-10-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综合消息 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发布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地要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食盐零售价格如期放开。
  2017年1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09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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