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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十三五”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发布日期:2016-11-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杨美钦】

  晚报讯 日前,记者获悉,为切实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充分发挥天然林在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等方面构筑的屏障主体作用,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我市多举措推进“十三五”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组织调查核实各县区(管委会)天然林资源数据,分解到村、落实到户、明确地块,按林权权属来登记造册;部署签订行政责任书和管护补助协议,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天然林保护管理行政责任书》;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林木所有者必须逐级签订《天然林保护管护及补助协议》,首次协议期限三年。
  同时,安排落实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把我市48.22万亩天然商品乔木林林地列入年度财政补助,每亩统一补助15元,2016年落实补助经费723.36万 元,其中中央财政718.06万元、省级财政5.3万元,及时分解下达各县区(管委会),用于天然林公共管护支出和林权所有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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