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食品、居住成农村居民家庭主要消费支出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智鸿 王健)食品、居住支出成我市农村居民家庭的主要消费支出。
  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增长空间进一步拓展,农村居民不再满足于吃的饱、有房住,而是对饮食、居住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逐步向享受型和发展型转变。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375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人均居住消费支出246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4%,两者合计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6.0%。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