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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力争3年左右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发布日期:2017-01-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1月3日电 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2017年开始,我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这项工作。
  在国务院新闻办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介绍这一情况时说,为保证这项任务顺利完成,首先要明确清产核资的范围,乡、村、组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都要进行清产核资。
  目前,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的清查确认工作,有的已经完成。因此,这次清查的重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还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即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二是集体的经营性资产;三是债权债务现金等。
  “把这几个问题搞清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确权到户,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加强管理,防止资产流失。”陈晓华说。
  其次,明确清产核资的任务,主要是查清资产,理清债权债务,建立管理台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明确清产核资的责任。这项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统一部署,县和乡镇要组织实施好,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相应的工作责任,以确保任务完成。农业部作为牵头部门,搞好工作指导。
  陈晓华强调说:“整个清产核资过程都要尊重农民的意愿,组织农民参与,接受农民监督,得到农民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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