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杨朝阳)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近日,市农业局组织各县区农业执法部门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要求各地组织农业综合执法等相关机构,深入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联合检查,并按各自职责分工,细化检查方案,加强系统内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农产品生产记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此次农产品生产记录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对象是辖区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三品”认证企业、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种植养殖基地,以及近年来各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有不合格农产品特别是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检查内容是核实生产企业是否建立生产记录制度、是否及时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等应当记载的相关事项。 各地在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专项执法检查中要严格执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对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等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查办,确保100%行刑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司法的震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