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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修订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每个专利权人当年度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发布日期:2017-07-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我市于日前对《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进行了修订。
    据悉,此次修订主要针对市级资金资助范围、资助种类和额度。修订后,对当年度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电子申请),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授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元。该资金由省级资金资助30%,市级资金资助70%;对当年度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非电子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750元;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对授权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专利人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累计达20件的,一次性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总额不超过6万元。
    每个专利权人当年度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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