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2个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
基地可享受一系列权利
【发布日期:2011-10-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昨日记者获悉,日前公布的2011年第二批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中,我市丰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荔城区北高、灵川、仙游、涵江蔬菜基地和莆田市意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张埔大棚蔬菜基地名列其中。 根据《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基地按有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执行省下达的年度指导性调控生产计划任务。基地享受一系列权利,包括:产品被用于应急调拨时,可获得合理价格补偿;遭受自然灾害或进行生产设施技术改造、科研项目开发应用时,可优先享受政府救灾补助和其他资金扶持;有权要求各级基地办帮助协调,与销地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实行产品场场、场店挂钩。 另据了解,省级副食品基地分为生猪、蛋禽、蔬菜三种。生猪生产基地须符合环保要求,通过无公害基地产地认定,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以上、存栏育龄母猪500头以上;蛋禽生产基地原则上应通过无公害基地认定,年产蛋10万公斤以上;蔬菜生产基地须通过无公害基地认定,原则上应列入当地基本农田保护区,要求连片200亩以上。我市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省内副食品基地场均可向所在市基地办申请,由市基地办推荐,省基地办经考核、评审后择优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次签署的协议有效期为2年,省基地办对省级副食品基地每2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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