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为推动我省乡村旅游持续发展,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的《福建省乡村旅游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突出了对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单位实行“以奖代补、奖优扶强”的扶持政策,我市4家旅游披“星”单位将获资金奖励扶持。 记者从旅游部门获悉,自我省2011年首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评定工作以来,我市有4家旅游经营单位戴“星”,其中城厢区九龙谷生态风情园入选四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涵江区坪盘山庄、湄洲岛金海岸度假村、秀屿区天云洞入选为三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根据新近出台的《福建省乡村旅游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被评定为三星、四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项目,将分别获得10万元、15万元的专项资金奖励。 根据办法规定,乡村旅游专项资金除用于省级评定的三星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奖励外,还可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乡村旅游项目规划及资源保护、乡村旅游人力资源培训及市场营销等方面。 业内人士表示,我市乡村游资源丰富,目前有500多家农家乐遍布全市各城乡,但与全省普遍状况一样,多数农家乐还处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旅游服务软硬件方面都有待于规范和提升。可以考虑以已披“星”和受奖励扶持的乡村旅游单为榜样,多做政策扶持的宣传,从而让更多的农家乐向星级经营努力,全面带动我市乡村游市场,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 据悉,所谓乡村旅游,是指利用乡村独特的自然环境、田园风光、生产经营形态、民俗风情、农耕文化、乡村聚落等资源,为旅游者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健身、娱乐和购物的一种新型旅游经营活动。我省乡村旅游接待单位服务质量的星级标志为水仙花,共分为五级,朵数越多代表星级越高,服务质量也越好。全省首批披“星”乡村游单位有40家,19家四星级,21家三星级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