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读懂保险期限
【发布日期:2012-04-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城厢区读者陈秀萍来电咨询:近日我签订一份保单,由于事前工作忙,之前对保单内容也没有做过多的研究,现在看了保单内容,发现有不少条款看不懂真实意思。请问理财师,如果出现不满意保单的话,有什么办法可以补救呢?
主持人(理财师 陈勇):陈女士完全可以使用保单的犹豫期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犹豫期指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0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而退还相应保费。 事实上,保险合同中还有几个期限值得广大市民关注。如保险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这段期间是否具有保险责任尚无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属于空白。观察期是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90-180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大部分的医疗保险和极少数的意外保险都有观察期。宽限期是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今后每年的各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如果在60天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60天过后没有补交,该保险合同将中止。两年之内投保人可以去保险公司申请复效,但需要补交保险费。 |
毕业启航 共赴新程 湄职院举行2025届学生毕业典礼
荔城区北高镇 深入基层听民声 办好实事暖民心
古韵新声颂党恩 我市举行“迎七一”文化惠民专场演出
西天尾镇开展宗教场所消防演练 筑牢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