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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经营将“溯源”管理
【发布日期:2012-04-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叶丰】
晚报讯 日前,商务部出台并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对酒类流通实行流通备案登记和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以此加强对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规范酒类经营秩序。我市酒类商家表示,此举无疑会实现让经营者安心卖酒,而消费者可放心买酒、消费酒类产品。
  据悉,当前酒类市场中假酒劣酒驱逐真假好酒,扰乱酒类市场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逢年节等酒产品消费高峰时期,假酒劣酒充斥市场,严重危害了合法酒类经营者的正常经营市场,使其生意及信誉遭受重创;对消费者而言,也造成身心健康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
  市区一品牌葡萄酒经营者林经理告诉记者,根据《办法》规定,今后酒类经营将加大备案登记面,除了连锁配送中心、总经销、总代理、大中型批发商及卖场、酒楼饭店、娱乐场所等占市场主要份额的企业的备案登记外,还将向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乡镇、小酒楼、小食杂店拓展延伸。“最让人关注的是,酒类流通实行完善的溯源管理体系。”林经理解释说,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溯源管理体系的特点是要深入推广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规范随附单填制与索取,酒类批发量实现随附单跟货走的酒品可溯源制度。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发现买到的酒产品有质量问题时,可以根据“溯源”体系,查假打假,维护维护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同时也净化并营造更为安全的酒产品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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