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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报废车严要求设企业
【发布日期:2012-05-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城厢区读者张国峰来电咨询:随着私家车辆逐渐增多,报废的车辆和仍可使用的二手车也越来越多,能否介绍一些从事这些车辆回收经营的要求吗?
    主持人(理财师 陈勇): 根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申请变更和到期换发核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变更、换证审批时,应符合有独立的中介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有规范的规章制度等要求。
    对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要求,通常是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即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总量控制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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