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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10万元 便利店2万元
便民商业网点补助资金预拨
【发布日期:2012-06-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吴柳丽】
        晚报讯 城乡便民服务网点和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是保障副食品市场供给,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提高商品质量安全,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提振消费信心,提升消费水平,促进国内需求持续增长的战略举措。为促进项目建设进度,省经贸委、财政厅已联合向我市预下达8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
       2012年我市将新建成2个集贸市场,预拨补助资金20万元;便利店33个,预拨补助资金66万元。补助资金将在项目验收通过后10日内拨付到项目承办企业。 据悉,所有通过标准化改造后的城区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营业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乡镇所在地不小于600平方米,生鲜超市经营生鲜食品的销售额不低于40%,配有食品快速检测、垃圾污水处理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范化经营管理制度。
       而从事便利店经营方面,社区由大零售企业以连锁经营等方式来发燕尾服经营实体,便利店经营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经营商品单品在1800种以上,统一采购或配送率不低于80%,有规范的保证食品安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另外,农家店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内容,要求营业面积4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单品600种以上。
    除了财政对每个集贸市场标准化、超市化改造补助10万元,每个便利店、杂货店补助2万元外,还将保证项目建设用地,简化证、照办理程度,减免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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