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读者张先生来电咨询:听说提供外派海员等劳务的单位,在营业税方面可以免征,具体是怎样规定的?麻烦指引一下。 主持人(理财师 陈勇):根据财税[2012]54号“关于外派海员等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规定,外派海员等劳务有关营业税政策有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提供的下列劳务,免征营业税。包括标的物在境外的建设工程监理;外派海员劳务,即境内单位派出属于本单位员工的海员,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的船舶驾驶和船舶管理等劳务;以对外劳务合作方式(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和协助中国公民赴境外工作的活动),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人员管理劳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