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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发布日期:2012-08-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日前,我省下达通知,对2013年度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这对具有突出地位的我市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带来福音。
    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和《福建省省级工商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项目将获得专项资金扶持。2013年度传统工艺美术专项资金扶持重点有4项,包括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公共平台、研发创新中心建设,传统工艺技术及工艺流程的革新项目;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认定、拯救、搜集、整理和开展工艺美术宣传活动等工作;贯彻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省政府相关法规,开展全省传统工艺美术重点工作专项经费;重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人才的培养。
    我市符合2013年度传统工艺美术专项资金扶持重点的单位应先向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经核实,申请项目获初审同意后,将向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申报。经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拟扶持的项目通过省经贸委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下达年度专项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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