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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四个领域
【发布日期:2012-09-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2013年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近期发布,记者昨日获悉,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将着力引导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2013年专项资金将对四个领域进行重点支持。
    行业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开发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高新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织实施10项左右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和行业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开发,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联合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及上下游关联企业,组建产学研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实施相关重大技术攻关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
    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自2012年以来新购研发仪器设备,按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福建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若干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开展共性技术开发和完善平台建设。支持上年度考核评价得分在75分以上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完善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产学研联合 支持企业深化与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联合,提升合作层次,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的产学研联合体,并联合实施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开展技术提升诊断工作;优先支持我省企业联合香港、台湾有关科研机构开展产业技术成果对接并产业化。
    民营企业品牌建设 支持民营企业创品牌,鼓励企业并购国外高端品牌,对并购国外高端品牌的,按核定后并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据了解,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须具有较好前期工作基础,明确的平台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已完成相关项目系统分析、方案设计等实质性工作。研发仪器设备补助项目必须已完成新购研发仪器设备的投入。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开发、产学研联合项目已完成前期基础研究,处于中试阶段或即将产业化,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研发资金基本落实,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医药领域研发项目须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技术提升诊断须列入省经贸委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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