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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项目 最高可获30%投资额奖励
【发布日期:2012-08-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昨日记者获悉,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我省拟对具有示范意义、产业拉动力强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升项目予以资金扶持。
    据了解,该项资金重点支持为连接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消费者提供的通过网上接单、网上支付方式实现商品交易、服务供需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提升项目。在我市已经营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等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的经贸、财政部门提出申报,经审核并上报后确定是否对项目给予补助。
    据悉,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每个项目的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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