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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三年行动”开始实施
【发布日期:2012-10-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近日,省经贸委制定并印发了《整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制度,依法从严查处非法回收拆解单位和个人,杜绝报废汽车上路及“五大总成”流入市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此次整治重点将涉及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行为,方法是通过对外公布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市县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对未获资格认定的实体进行取缔;对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督查;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上报反映并附建议等。通过集中整治,到2014年底,实现违法违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的行为明显减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设施明显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宏观监管更加有效等不治目标。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8月~12月)动员、摸排阶段。我市将结合本地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开展对违法违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行为的突击排查。第二阶段(2012年11月~2014年9月)强化日常监管,市、县两级经贸部门不定期组织对违法违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行为开展查处,同时强化企业行为监管,督促企业升级改造。第三阶段(2014年10月~12月)为完善提高阶段,省经贸委组织设区市经贸部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根据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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