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
【发布日期:2012-09-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国务院近日已经正式批准了《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继山东、浙江、广东成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浙江舟山成为海洋经济新区之后,海洋大省福建也正式跻身国家海洋战略的快车道,成为我国海洋经济第五区。 在此前福建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2013年全面启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省政府配套出台了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 上市公司中,厦门空港、象屿股份等值得关注。 针对福建银行业组织体系结构不合理,尤其是缺少服务于小企业的中小银行及外资银行的状况,福建银监局官员11日表示,将全面实施“引银入闽”工程,加快村镇银行培育,以构建与海西战略相适应的银行业组织体系。 截至目前,福建省已成功引进菲律宾首都银行、渣打银行等2家外资银行,结束近10年无外资银行入驻的历史。 今年以来,福建省改制组建14家农商行,实现各地市农商行全覆盖,农商行资产突破1000亿元,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占比达45%。 与此同时,福建已组建村镇银行9家,比年初增加了3家,除莆田外,其他7个地区均组建了村镇银行。2011年以来,福建共设立12家二级分行、99家支行。 该官员表示,将制定银行业机构年度发展规划,引导银行业机构向地市、县域和小微企业集中的开发区延伸,增强了金融服务的充分性和均衡性。 (中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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