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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资金支持力度较大
【发布日期:2012-10-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做好2012年度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我省出台了具体的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按项目要求进行申报,同时,对通过申报的企业,将给予多项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分为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类项目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前者具体包括技术进步项目、专业化发展项目、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项目、增加就业岗位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后者有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服务企业、机构改造两个项目。除常规的经营状况要求外,各具体项目又有各自不同的申报要求,如专业化发展项目,要求企业2011年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应占全部销售收入50%以上;增加就业岗位项目完成后,企业新增就业人数须超过现有职工人数的15%等,这就要求不同的申报项目要具体对号入座,以提高申报成功率。
    而在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方面,通知也给出具体规定。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30%,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专利补助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对企业2009年至2011年期间获得的专利(含已受理专利),每个专利补助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其他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优化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
    据悉,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各设区市财政、经贸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申报。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类项目,我市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我市申报数量在2个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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