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认定的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省经贸委对示范平台予以重点扶持。 申报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多项基本条件。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主要为产业集聚区内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年服务中小企业10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增长10%以上;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等。 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单位同样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运2年(含)以上;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且大专以上学历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服务人员比例应在60%以上;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能够为创业者和基地内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人员培训、政务代理、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和政策、法律、财务等各类咨询服务;创业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20亩或建筑面积应在10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且每年新入驻企业不少于5家,孵化成功率在7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