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受灾补助资金 我市受补助15万元
【发布日期:2012-12-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近日,我省下达了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受灾补助资金,我市补助金额为15万元。 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是指具有较强的副食品生产能力,并经确定,承担城市副食品市场供应调控任务的生猪、蛋禽、蔬菜种养生产企业。 据了解,省级副食品基地享有以下权利:产品被用于应急调拨时,可获得合理的价格补偿;遭受自然灾害或进行生产设施技术改造、科研项目开发应用时,可优先享受政府救灾补助和其它资金扶持;有权要求各级基地办帮助协调,与销地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实行产品场场、场店挂钩。 今年“泰利”、“苏拉”等台风及暴雨天气给我省漳州、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部分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造成损失。为扶持基地生产发展,保障副食品供应,从本年度省级副食品风险金中安排230万元补助受灾基地,其中宁德、漳州市各70万元,南平市60万元,莆田、龙岩市各15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受灾补助,补助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此外,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还可优先获取省基地办提供的有关副食品产销运营和发展的政策、产销动态信息,并免费在福建省“商务天气预报”信息网上发布企业信息、产品信息;优先享受省基地办组织的各种人员培训、考查和交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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