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即将发放 我市7家企业将获补助
【发布日期:2012-12-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记者昨日获悉,201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近日对外公示,我市有7家企业上榜,将获得相应资金补助。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企业自愿申请,设区市财政、经贸部门联合初审、现场检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省经贸委与省财政厅此次将向全省53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安排201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我省7家企业分别是: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双赢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万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荣兴机械有限公司、福建省威诺数控有限公司、莆田市长江鞋业有限公司和艾利斯(莆田)纤织有限公司。 在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方面,需根据项目分类不同而有不同的计量标准。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30%,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专利补助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对企业2009年至2011年期间获得的专利(含已受理专利),每个专利补助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其他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优化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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