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投资理财
我市将创建10个节约型公共机构
【发布日期:2013-01-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记者昨日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创建1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其中,我市有10个示范单位指标。
    所谓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是以节能、节水、新能源应用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按照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创建一批管理科学、用能高效、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作出贡献。
    据悉,通过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将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单位建筑面积和人均能源资源指标大幅度降低,实现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比2010年降低15%或人均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比2010年降低20%。
    另据了解,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内容包括建筑节能、能技术和产品推广、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消费等方面。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要求国家机关(含合署办公区)年能源消耗量原则上不低于100吨标准煤,其他公共机构年能源消耗总量原则上不低于300吨标准煤。对于符合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要求的优秀单位,将推荐上报国家级示范单位。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