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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享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3-01-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近日,我省认定了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我市的清华园电器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和海安橡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榜上有名。至此,我市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7家,居全省第三。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是以企业为主体,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竞争能力,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或产业集群起重要导向作用的示范体。按照《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其中软件、光电、制药等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且已被所在设区市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专职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不少于30人的企业方可申请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据了解,通过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将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以此引导和推动全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相关的政策扶持措施主要包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向有关部门申报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确认良好的,优先列入省经贸、科技、财政等有关部门扶持的技术创新项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推荐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必要条件;对考核评价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省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以及省经贸委每年从省技术创新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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