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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分工协作 前店后厂监管职责明确
【发布日期:2013-01-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是指在同一地点,后面加工生产食品,前面销售食品或现场制售食品的店铺。记者昨日获悉,为了防止监管缺位,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将由多个部门分工负责。
    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有形市场内的各类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和监管。
    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有形市场之外的以下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分工:(一)面包加工店、面制品加工店、糕饼加工店、豆制品加工店(不包括豆浆店)、肉制品加工店(不包括卤味店)等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由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和监管。(二)凡主要经营项目有卤味、冷热饮品(茶、咖啡、奶茶、豆浆、冰淇凌等)、干式点心(包子、馒头、油条、烧饼、鱼丸、饺子、盒饭等)的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
    以上除外的其他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一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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